《采购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采购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gx}率。中心进行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实验性培训工作,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
中心特聘国内xx《采购师》《高级采购师》考试培训专家、教授执教,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对考试重点难点的准确把握、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准确的让学员掌握考试的核心,针对高级采购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全面锁定可考点、删除非考点,帮xx生全面把握{zj1}价值的考点。全面跟进xx信息来源,把握{zx1}动态,{dy}时间反馈学员,丰富的专业理念,准确的内部资料,独到的办学经验,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以顺利通过考试!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各流通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经理、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
二、培训费用
(高级)采购师:5500元/人、(二级)采购师:3800元/人、资料费400元。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茶水费、午餐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资料费400元,提前办理费用的学员,免资料费(限额30名)
三、培训机构:
郑州欧普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0371-60688607
传 真:0371-61292112 Q Q:40198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