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电力线路和变电所用电力金具的设计、制造、一般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2314—1997《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一、基本要求
(1)电力金具均应按现行有关标难及规定的程序批准的图纸制造。
(2)电力金具的破坏载荷应不小于标称值。
(3)电力金具的电气接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接续处两端点之间的电阻,应不大于同样长度导线的电阻;
2)导线接续处的温升应不大于被接续导线的温升;
3)承受电气负荷的所有金具,其载流量应不小于被安装导线的载流量。
(4)耐张线夹、接续金具对导线的握力,与绞线额定抗拉力之百分比应不小于表1—16中的规定。对承受全张力的压缩型接续管、耐张线夹不小于被接续导线额定抗拉力的95%,螺栓型耐张线夹为90%,变电所用的承力线夹,不小于被接续导线额定抗拉力的65%;对不承受全张力的丁形线央、设备线夹等,不小于被接续导线额定抗拉力的10%。
(6)制造电力金具的原材料,应按金具图样规定的材料牌号选用,并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技术要求。
(7)电力金具的黑色金属制件,除灰铸铁件外,其表面均匝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应符合标准GB/T470—1983《锌锭》。
二、电力金具的结构
(1)船式悬垂线夹船体线槽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导线或地线直径的8倍。
(2)非压缩型耐张线夹的弯曲延伸部分与承受张力的导线相互接触时,则此弯曲延伸部分出口处的曲串半径不应小于铰安装导线直径的8倍。
(3)各种线夹及接续管的出口,均应制成圆滑的喇叭状。
(4)电力金具应尽量考虑减少磁损,特别是用于大电流的母线金具,均应采用非磁性材料制造。
(5)接线端子板的电气接触面必须光洁,蛆糙度为12.5,且平整,具有良好的电气接触性能。
(6)与绝缘子连接的球和窝,其连接尺寸应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120《悬式绝缘子的球商连接尺寸》相适应。
(7)受剪螺栓的螺纹,允许进入受力板件的深度,不大于该板件厚度的1/3。
(8)电力金具的标称破坏载荷及连接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3t5—1999《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载荷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
(9)用于额定电压330kv及以上的金具,当不采用屏蔽装置时,应考虑电力金具自身能防电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