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当地财政部门或中央主管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外地可以办理邮寄)
费用:市证:75元/年 100元/年
报名地址:
东校区:石家庄裕华路148号国际名邸A座703室。市内乘32、51路到谈固南大街下车或乘60路、72路裕华路口下车。
西校区:石家庄中华南大街323号保龙仓购物广场旁——神威大药房五楼海川学校(火车站乘3、13、15、22、49路到保龙仓购物广场下车.南行100米路东)
北校区:石家庄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大厦10层-B3(市内乘2、31、41、112、201路棉五下车,北行100米路西)
咨询电话:0311-85894157 85526366 8918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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