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盟 协 议 书
甲方:北京承尚专业美发连锁机构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承尚”品牌(商标)以及加盟承尚专业美发连锁机构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盟收费标准及店面要求:
1、省会城市:
首次加盟费用22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用为10000元人民币,服务人数不限名额,要求店面面积应具备80平米以上规模。
2、地(市)级城市:
首次加盟费用18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服务人数不限名额,要求店面面积应具备60平米以上规模。
3、地(市)级城市:
首次加盟费用15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用为6000元人民币,服务人数20人以内,要求店面面积应具备60平米以上规模。
4、县(区)级城市:
首次加盟费用为9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用为3000元人民币,服务人数10人以内,要求店面面积应具备40平米以上规模。
5、镇(乡):
首次加盟费用为6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用为2000元人民币,服务人数5人以内,要求店面面积应具备25平米以上规模。
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必须付清全年的加盟费用,否则本协议无效。
二、加盟区域及单位(个人)
1、 加盟区域: _____省 ______市 ______县
2、 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4、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承尚”品牌(商标)的法定持有人,未经甲方许可授权,任何单位(或自然人)不得使用该品牌。
2、甲方向乙方执行严格的品牌(商标)区域保护政策:乡(镇)只授权一家、县(区)级区域内只授权2至3家加盟或个人单位;地(市)级区域内授权不超过20—30家加盟或个人单位;省会城市内授权不超过30-50家加盟或个人单位。
3、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美发技术培训和店面经营管理培训,以及市场营销培训。(免费派员来总部学习)
4、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整体营销策划方案,并协助乙方执行。根据乙方的实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