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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
1998年5月23日《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生态旅游岂能破坏生态》的署名文章,文中引用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提供的一份调查显示“中国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出现环境资源退化”。森林生态旅游要持续发展,应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模式,必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境意识,否则,太多的游客会对目的地的环境造成过大的压力,破坏了生态旅游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态旅游也就不可能持续发展。
树立可持续利用资源的新思维
强化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教育 可持续利用是一种全新的自然观和世界观,它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资源的公平分配,主张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上的经济持增长。开发和保护是融为一体的,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开发是保护的进一步发展。资源环境是开发的基础和物质的载体,社会文化是资源的精神内涵,而经济是保护的动力,三者是个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必须树立这种新思维,坚持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并重,将环境和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值、保护目标纳入森林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计划,并进行统一核算。通过综合开发,促进产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使绿色企事业三大效益同步增长。同时,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必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旅游这一生动活泼的大学校,使生态旅游的全过程成为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使旅游者在大自然中唤起绿色的激情,绿色的愉悦,绿色的思考,体验大自然的和谐,有序,体会“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达到热爱自然、师法自然,启迪人生的目的。生态教育也要使旅游“利益相关者”,如开发商、景区居民等都认识到环境对旅游业的重要性,使它们明白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是他们获得经济效益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