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富川县富阳镇大围等四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设备招标公告
? 招标编码:CBL_20140808_10705116
? 开标时间:2014-09-09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广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富川县富阳镇大围等四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4]666号下达了2014年富川县富阳镇大围等四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已由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宇评审字[2014]—0710号)文预算评审,评审概算投资515.9545万元,项目法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区县水利电力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电力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电招标备案〔2014〕46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设备及配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富川县富阳镇大围村、社三片、西屏毛栗岭片、葛坡镇林桂等村。
交货地点:富川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主要招标范围为PE管材、镀锌管及xx等设备。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Ⅰ标段:富川县富阳镇大围等四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Ⅱ标段:富川县富阳镇大围等四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镀锌管;Ⅲ标段:富川县富阳镇大围等四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xx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合同估算价358万元。
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参与I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PE塑料管)质量检验报告,具有(PE塑料管)型式试验报告。
参与II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代理本次招标货物、符合货物采购有关规定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与III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该项目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合法营业执照;具有2013年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认定证书(生产厂家);一体化净水器必须具备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 3 年(2011年~2013年)需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生产销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5其它要求:
3.5.1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日前到项目所在地富川县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4 年 8 月 18日至 8 月22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88630073
手 机:15001150307
传 真:010-52726788
Email:zbcg316@163.com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