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
1特性
普通干粉灭火器特性
普通干粉灭火剂主要由活性灭火组分、疏水成分、惰性填料组成,疏水成
分主要有硅油和疏水白炭黑,惰性填料种类繁多,主要起防振实、结块,
改善干粉运动性能,催化干粉硅油聚合以及改善与泡沫灭火剂的共容等作
用。这类普通干粉灭火剂目前在国内外已经获得很普遍应用。
灭火组分是干粉灭火剂的核心,能够起到灭火作用的物质主要有:K2CO3
、KHCO3、NaCl、KCl、(NH 4 )2S O 4、N H 4H 2S O 4、N a H C O 3
、K4Fe(CN)6·3H2O、Na2CO3 等,目前国内已经生产的产品有:磷酸
铵盐、碳酸氢钠、氯化钠、氯化钾干粉灭火剂。每种灭火粒子都存在一上
限临界粒径,小于临界粒径的粒子全部起灭火作用,大于临界粒径的粒子
灭火效能急剧降低,但其动量大,通过空气对小粒子产生空气动力学拉力
,迫使小粒子紧随其后,扑向火焰中心,而不是未到火焰就被热气流吹走
,降低灭火效率。常用干粉灭火剂粒度在10~75 μm 之间,这种粒子弥散
性较差,比表面积相对较小。因此,定量干粉所具有的总比表面积小,单
个粒子质量较大,沉降速度较快,受热时分解速度慢,导致其捕捉自由基
的能力较小,故灭火能力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干粉灭火剂使用范
围。干粉灭火剂粒子粒径与其灭火效能直接相关联,灭火组分临界粒径愈
大,灭火效果愈好。所以,制备在着火空间可以均匀分散、悬浮的超细灭
火粉体,保证灭火组分粒子活性,降低单位空间灭火剂使用量是提高干粉
灭火剂灭火效能的很有效手段。
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
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
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碳酸氢钠)和ABC干
粉(磷酸铵盐)两大类。一是靠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
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负催化作用,使燃
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靠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
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
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如果被扑
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
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
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
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
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
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
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
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
射,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
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
扑灭。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起火灾。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移动方便,操作简单,灭火效果好。
把灭火器拉或推到现场,用右手抓着喷粉枪,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
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接着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用手掌使劲按下
供气阀门,再左手把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用手指扳动喷粉开关,
对准火焰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粉枪,把干粉笼罩住燃烧区,直至把
火扑灭为止。
7报废年限编辑干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
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8存放要点编辑一、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
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
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
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
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
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
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二、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
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
储存容器的{zg}工作压力,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
。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四、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五、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
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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