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买房型和顾问描述不符,顾问已离职,怎么办?
您好,我咨询下我买的房子是期房2013年10份买的,今年12月底交房,这几天去看房子,才知道的我的房子是两梯五户。当时买房的时候顾问说的是一梯四户。次卧窗户有个防火的管子,挡的屋内很黑,但是就这些情况我当时买房的时候顾问根本就没告诉我们,而且还特意问有没有管子一类的,她还明确的告诉我们说没有,现在顾问也不在售楼处工作了,我们这情况怎么办呢
赢了网法律顾问:
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售楼处之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者蓄意隐瞒事实,造成事实与承诺不符,可以要求售楼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工作人员离职不影响向该售楼处主张责任。
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可以自己与售楼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有能证明售楼处存在不实承诺的证据,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
详细请参考:http://zixun.yingle.com/pc/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