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环保标识认证及其产品是否符合认证条件:1、申请认证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属国家公布可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录;②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③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④应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2 申请认真产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照》 ,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2.2.2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2.2.3 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若认为可以达到以上要求,则可提出认证申请。
1994年即在中国开展了中国环境标志计划,1998年开始从ISO14001,OHSMS18001标准认证,是中国较早开展体系认证和{wy}进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心拥有专职员工120余人,兼职教师、审核员和技术专家队伍400余人,具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高级管理人员。CEC依靠环境技术背景,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倡导和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和ISO14001国家示范区的工作,促进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环境标志计划的交流和合作,开展和推动国际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