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
《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试辅导教材由亚太教育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组编出版。
2010年5月27日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规定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试(以下简称资格试)于10月23日和24日举行。符合试文件规定免部分科目条件的报人员,向当地资格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免事宜。
2011年5月1日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试用书参教材由北京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编写,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前景
非常乐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未来五、六年内,将达到不低于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的水平,但是国家局没有明说。为什么国家局不明说?因为如果国家局明确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待遇,那么将有很多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试,那样就违背了国家局的初衷--要让绝大多数为安全生产事业作出贡献的老安全员在三年内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另外,只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国家才可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局在等,通过试的人也要耐心地等。
第1章 物业管理概述
本部分的试目的是测试应人员对物业管理的作用、特征和《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核心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发展和制度建设的熟悉程度。
掌握:《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位,《条例》的指导思想以及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
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条例》涉及的主要问题。
了解: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