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缺失
“没有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标准化工作很难。”牟惟仲表示。可以说,缺少有强制效应的法律法规可算物流标准化过程中最zui大的软肋。
目前,只有卫生标准、安全标准与环保标准被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范畴。现有的物流标准只是在推荐性标准中设定强制性条款。例如,物流业的基础标准比如《物流术语》国家标准,虽然很多企业都认同并执行,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
何时物流行业标准化建设才能逐渐完善,各项标准齐备并得到企业的全1面普及?牟惟仲认为这跟经济发展水平相辅相成,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就会产生相应的标准,起到规范市场、引导企业发展的作用,这是根本。其次,行业人才知识技能的提高和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也会促进标准化。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部门也会逐渐认识到物流的需求。比如超载,当国家对此立法后,超载现象马上得到有效遏制。无法否认,法律法规的出台需要长时间的酝酿,而物流行业至少还需要等待三到五年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除非出现重大事故,就像危险品运输一样,比如某地的大型仓库里的货架垮塌,影响恶劣,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1府重视,否则照目前的状态平稳发展,法律法规的出台就比较缓慢。尽管很多人关注而且很多人在参与物流标准化工作,但是安全的标准缺少法规做依托难以制定,一些急需的标准由于多方参与主导难以出台,所以牟惟仲认为业界目前的工作只能是为今后物流标准的出台作准备而已。
3、货物订舱与航空货运单的填制:
货运员按照《托运书填写规范》检查顾客所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货运员准确测量货物尺寸,重量,计算出货物的计费重量。
货运员根据货物的目的站、品名、件数、尺寸、实际重量、计费重量等相关数据,通过电话、传真或网上订舱等方式向货运配载部门提出订舱申请。
货运员从货运配载部门得到舱位确认后,立即告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为货物制作、选择、并贴挂识别标签,及操作标签。
若货运配载部门提示货运员选择订舱的航班由于载量限制或舱位已满,货运员须征得顾客同意选择延迟航班或停止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