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证件过期开车=无证???
一、法条链接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一般bao括以下情形: 1、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证件件; 2、机动车机动车证件件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3、机动车机动车证件件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4、通过程序取得机动车证件件; 5、机动车证件件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仍继续驾驶机动车,性质上属于驾驶资格中止后的无证驾驶行为; 6、驾驶与机动车证件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 (二)《机动车机动车证件件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 1、超过机动车机动车证件件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机动车证件件。 2、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机动车证件超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被注销机动车证件件,这时,若机动车驾驶人仍然驾驶机动车的,则是“无证驾驶”。 综上,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证件过期一年内换证的,即可延续机动车证件件有效期,恢复驾驶资格。在机动车证件过期不满一年,换领新证前开车上路的,不是无证驾驶。
广森律师:如何认定为转bao?
一、转bao的定义
转bao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承bao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bao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bao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bao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转bao:
1、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2、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企业或个人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由实际施工企业或个人采购的;
3、劳务分bao企业承bao的范围是建筑施工企业承bao全部工程,劳务分bao企业计取的是除上缴给建筑施工承bao企业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4、建筑施工企业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bao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bao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转bao情形。
姜超峰律师
姜超峰,男,河南省禹州市人,西北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姜超峰律师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纠纷和刑事辩护业务为主,2011年加入杨汉卿律师组建的刑事辩护团队,2013年与杨汉卿、陈勇二律师设立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目前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
姜超峰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律师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上,注重发现案件细节、研究证据矛盾点,准确选择案件突破口,形成了独特的辩护风格,高水平的辩护水准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认同。
姜超峰律师八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承办了数十起刑事辩护案件,尤其擅自财产案件、经济案件、职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