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资格、执业机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它以规范企业内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为核心,是现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律职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bao括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三方面的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是企业聘用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根据guo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guo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资格的试制度。[1]
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仍然有效并可聘为企业法律顾问。[2]
法律顾问相关条款
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签订的聘应合同、协议,应bao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双方法定名称、指派律师姓名
(二)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方式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
(五)法律顾问费数额、支付方法
(六)合同、协议中止、变更和解除
(七)合同、协议有效期限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必须加盖聘应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表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