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口径封头制造生产工艺中,旋挤法加工工艺的机理是“高速旋转”下利用高速旋转的大口径封头工件在刀具的作用下,使得所需要加工的大口径封头工艺材料通过自身良好的热塑性来发生工件变形,进而形成我们需要的封头形状。
旋挤法加工大口径封头的成形机理就是旋挤大口径封头是在金属材料在力热作用下,发生热塑性变形过程。
大口径封头成形过程有加工予热阶段,刀具与大口径封头工件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挤压和摩擦作用,这时具体表现为摩擦区域金属表层颜色发生变化,这说明摩擦热使该温度迅速升高。
我国现有的封头标准,是按结构型式(椭圆形、碟形、锥形)、成形方式 (冲压、旋压)的不同,而分别制订的,这不仅造成不同标准封头质量要求不xx一致的 不合理现象,同时也给标准封头的选用、标准的修订带来某些困难。
di一、以往的封头标 准都是仅与 GB150《钢制压力容器》配套的,即只虑了按规则设计的封头的制造、检验 与验收要求,而我国早在1995年就完成GB150与JB4732了压力容器基础标准的双轨制( 与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缺少与分析设计相配套的封头标准,不能不说是我国 压力容器标准化工作的一大缺憾。
第二,GB150属强制性标准,而根据GB150编制并与之配 套的封头标准却是指导(推荐)性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难以保证封头这一重要受压元件的质量。
大口径封头厚度定义
GB150及有关封头标准的厚度定义不甚合理,主要体现在容器和封头成形后的厚度要求上,对凸形封头和热卷筒的成形厚度要求不得小于名义厚度减钢板负偏差(δn-C1),由此可能导致设计和制造两次在设计厚度的基础上增加厚度以保证成形厚度。
为此,曾经提出了zui小成形厚度的概念:'热卷圆筒或凸形封头加工成形后需保证的厚度,其值不小于设计厚度'。也就是说设计者应在图纸上标注名义厚度和zui小成形厚度(即设计厚度δd),这样使得制造单位可根据制造工艺和原设计的设计圆整量决定是否再加制造减薄量。
这种厚度的定义和标注是截止2013年国际压力容器界的流行方法,有其合理性,但在我国现行标准中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