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超过15米的路灯杆就叫高杆灯,15-40米不等,常用的是15米、18米、20米、25米、30 米这5种规格最常见,这个也就是常说的按高度来划分的高杆灯。一般高杆灯可以分为升降式和非升降式两种。升降式高杆灯的主杆高度为18米以上,电动升降操作方便,灯盘升至工作位置后,能自动将盘自动脱、挂沟,钢丝绳卸和,方便检修,而非升降式高杆灯不可进行升降操作,因此检修是需要人工爬上去,非常的不安全,已渐渐被缩小应用范围。
所有固定螺栓、螺母等使用不锈钢材料(地脚螺栓、螺母除外)。
灯杆内部电缆穿线通道无阻,易于穿线,并没有尖凸边缘、毛边、齿状物及类似情况,避免损伤电缆线。
灯杆满足防雷击及接地要求,2环境温度:-15-50摄氏度;环境风速:36m/s;抗地震烈度:8级;耐腐蚀等级:30年。
高杆灯的升降系统部分
1、升降系统采用灯杆内置独立电动卷扬机构,卷扬机设有专门的止动锁定装置。
可通过线控实现5米外的远距离操作;
2、电动工具与卷扬机之间装有可调式独立的扭矩限制器,以防止过载;
3、高杆灯采用电动升降机构,电动方式可以点动,断电时要求可以手动操作。
4、升降系统应采用高柔性不锈钢钢丝绳,要求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6;
5、升降机构设置防灯架脱落装置,保证在钢丝绳断裂时灯架及时卡住不脱落。
1.中杆灯和高杆灯的灯杆、灯盘、配线、升降电动机构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1998)的规定。中、高杆照明设施结构。
2.中杆灯和高杆灯宜采用三相供电,且三相负荷应均匀分配,每一回路必须装设保护装置。
3.基础顶面标高应提供标桩。
4.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十100mm、-50mm。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为十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偏差在+100mm、-5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300mm以上时,超过的+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高杆灯混凝土基础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