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脚手架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锚固点等)以上两步。
5.脚手架搭设中,跳板、护栏、连墙件(锚固、揽风等)、安全网、交通梯等必须同时跟进。
(三)技术要求
1.脚手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构架尺寸的同时,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构架结构稳定,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连墙件或撑、拉、提件;在通道、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