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bao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分类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
居住物业
居住物业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bao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bao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政府类物业
随着机关后勤管理社会化的实施,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转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随着后勤社会化规模的增加,政府物业逐步成为主流物业形式。由于政府物业的特殊性,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尤其在人员的保密意识上尤为重视。政府物业除居住物业bao含的fu务内容外,还涉及餐饮、会议、客房及康体等多种、综合类的fu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