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和道可特投资管理(北京)出版的《直击新三板》是国内全面介绍“新三板”的直击新三板实务书籍,兼顾了实务性和前瞻性两大特点,不仅从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角度和国内外场外市场对比角度详细解读了“新三板”,并深度介绍了“新三板”规则和操作实务,还对中关村现挂牌企业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推出了经典案例,同时,还前瞻性地就“新三板”的扩容、交易制度改革特别是做市商制度的引入、转板通道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开放性探讨,即有助于企业、投资者、中介机构了解“新三板”,具有实务操作上的借鉴意义。也为有关部门改革、发展“新三板”提供了一些可贵的建议,具有相当的参价值。它的出版填补了场外交易市场专著缺失的空白,值得有关方面读者关注、阅读和参。
新三板
资金结算在建设银行相关授予资格分支机构,本地区域建设银行是否可以托管要去建设银行咨询,一般是冻结状态,使用时要预约。
有些企业还处于创业期,企业刚开始盈利,解决了温饱问题,又想融资,没有渠道,想通过上新三板解决融资难问题。
这种情况下,作为律师,我建议先通过找上下游客户,找渠道商,找风险投资基金融一部分,稳步发展。小编是不主张刚过了创业期的企业上新三板的,虽然可能创业企业的净资产已经达到500万元,可以改制为股份企业,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因为新三板没有设置财务指标,但是,对于一个创业期的企业来说,用好每一分,都很关键,从财务上讲,企业老板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现金流,企业老板要虑是否有足够的银子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一百多万的银子花的值不值?是不是可以持续支付券商持续督导费、律师费、审计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取的挂牌费、年费等。
“新三板”挂牌对象面向高科技园区企业,具体挂牌条件是: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新三板
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2012年8月3号经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4、挂牌公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力劵商的推荐和督查。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现在的报价券商主要有:申银万国、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和国泰君安。
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在证券业协会备案后,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1、持续信息披露,bao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2、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