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之4.10的表述,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1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通常情况下校准可以是上述操作的第1步,即将被测量的示值与标准量进行比较后,得到被测量值与标准量值的差异,一般采用示值误差或其修正值与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作为校准结果,这与该规范9.17中对计量检定的表述“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所定义的工作内容有着本质区别。
计量校准范围如下:
长度:卡尺、百分表、千分尺、量块、刀口型直尺、平板、橡胶测厚装置、指示表、杠杆表、指示类量具检定仪、测厚仪、刮板细度计、光学计、直角尺、量仪测力仪、阿贝折射仪、塞尺、钢卷尺、平晶、杠杆式卡规、内径表、深度百分表、平尺、万1能角度尺、水平尺、数显测度仪、角度块、合像水平仪、电子水平仪、框式、条式水平仪、显微镜、电感测微仪、投影仪、大量程百分表、坐标测量机、圆度仪、圆柱螺纹量规、标准环规、光滑极限量规、三针、螺纹样板、半径样板、表面粗糙度测量仪、钢直尺、测厚规等。
实施计量检测的方式: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bao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它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也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检定必须依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检定过程中必须执行《检定规程》。计量检定实施属地管理,各检定机构只能在授权的区域范围内开展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应该根据计量检定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实施周期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