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计工作交接
1、专职从业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首先通知理客户,同时将本人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专职从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月25日,由长沙市档案局党组成员何立根带队,与长沙市国家税务局组成5人联合评估小组,对长沙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档案升级工作进行实地评估验收。评估小组依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抽检、对照评分、现场合议等评估程序,一致认定第二稽查局档案室达到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标准。
评审会上,该局主要负责人就近年来的档案工作从组织管理、保管条件、基础业务、开发利用四个方面向评审小组进行了汇报,并就今后档案工作的发展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提出了思路和看法。
评审小组一行任务第二稽查局在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领导重视、培训到位、制度健全、设备投入力度大、开发利用效果好,形成了“科学建档、规范管档、合理用档”的良好思路。希望第二稽查局能以此次晋级为契机,继续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创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据该局相关人员介绍:为推进规范化管理,该局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先行。该局成立了以彭明杰局长为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有效地实施了各项档案管理工作。二是队伍和制度建设紧随其后。该局配备1名专职档案员,每个科室明确1名兼职档案员,形成了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制订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明确档案工作职责和任务,力求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健全配套设施同时进行。该局配备密集架、温湿度自控系统、防磁柜等,确保档案安全、有序存放;库房面积满足存放15年档案的需求,库房、阅档、办公三分开。四是规范整理和创新开发齐头并进。该局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全局动员整理税务历史资料,目前该局室藏档案共874卷。该局充分利用“税务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将2008年-2015年以来的纸质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了计算机电子检索,初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成为长沙市国税系统shou家使用该软件的税务单位。
(六) 会计报表编制的质量控制标准:
1.主管会计人员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2.报表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3.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报送部门及理记账客户的要求。
4.对外报送的纳税资料应符合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时间应符合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