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精灵电动托盘搬运车
Model : VH-WPS-2-130
驱动方式:电动
驾驶方式:步行
额定载荷:1300KG
载荷中心距:600mm
轮子:聚氨酯轮
轮子尺寸,前轮:φ80*96mm
轮子尺寸,后轮:φ230*75mm
辅助轮:φ76*36mm
起升高度:200mm
降低时高度:80mm
整车高度:1200mm
整车长度:1664mm
整车宽度:640mm
货叉长度:1193mm
货叉外宽:635mm
转弯半径:1430mm
行驶速度,空载/满载:3.5/4.5km/h
提升速度,空载/满载:40/35mm/s
下降速度,空载/满载:30/40mm/s
爬坡能力,空载/满载:5/10%
行车制动:电磁制动
驱动电机功率:DC24V/500W
提升电机功率:DC24V/800W
蓄电池电压/额定容量:2*12/70V/Ah
智能充电器:24/15V/A
威士海与您分享:广州市叉车安全管理规定(3)
第三章 叉车使用
第十条 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bao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分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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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叉车使用
第十条 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bao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