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还强调,“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与此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由此,从2008年开始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对现有行业的节能减排颁布了相关的措施和政策,同时制订了《节能环保产业规划》。
以上政策性措施引导人们遵循科学发展观,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朝着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倘导下.绿色建筑运动也进入一个加速发展时期,国家启动了quan面推进bao括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绿色建筑配套法律规范政策的制定步伐也随之加紧。
建设部先后组织订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等多项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起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四要注重建筑的环保生态。绿色建筑的环保就是要通过选用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环保涂料和环保技术,达到良好的环保效果。绿色建筑的生态效果,就是要尽可能利用自然环境与相关因子(如阳光、空气、降雨量等),以部分满足需求,降低能耗,避免各种不利于人类身心健康的任何环境因素,并尽可能不破坏当地环境因子循环,确保当地生态体系健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