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指标中的社保政策有哪些?
根据《天津市居住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持有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在天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
社会保险积分的设置原则坚持维护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坚持简便可行易操作。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对个人权益的维护。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积分按险种计分,如果积分申请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保缴费,每满一年可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参加基本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一年各积2分。
天津社会保险的发展经历了逐步调整完善的过程,不同时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既有“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也有为减轻境内来津工作人员参保负担而专门设计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不同类型社会保险的积分可以单独计算。比如,境内来津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曾参加天津农民工工伤综合保险的,养老保险满一年可以积4分,、工伤保险满一年可以各积2分,三项险种满一年共可以积8分。
对于积分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积分可按不同险种的分值计算到月后再累加。如参加积分的参保人员提供了只有3个月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按照分值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满一月应当计算为0.33分,参保3个月则计算为0.99分。这样规定,既保护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计算方法简便操作性强。
天津新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积分落户的积分设置如何操作?
如果积分申请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保缴费,每满一年可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一年各积2分。
对于积分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积分可按不同险种的分值计算到月后再累加。如参加积分的参保人员提供了只有3个月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按照分值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满一月应当计算为0.33分,参保3个月则计算为0.99分。这样规定,既保护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计算方法简便,操作性强。
需要落户在集体口的,由集体户所属单位(bao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县人府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申报由用人单位(集体口所属单位)通过网上注册、登记信息、测评指导分值后,按预约的交件时间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fu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证持有人积分受理点申报。
如何确定积分排名先后?首先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以在本市居证登记或暂住登记的时间早者为先,依然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者为先。
积分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当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人力社保部门和部门要建立协查机制,对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参保缴费及其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