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论证报告就是在投资决策(执行)前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价。目的是确定投资项目是否可以立项,并站在项目的起点,应用技术经济分析的 方法来分析预测和评价投资项目未来的效益,以确定项目的投资是否值得与可行。它是投资决策的前奏和决策的依据,是建设程序和决策程序必要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都是为投资的项目决策服务的。
一个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必须在相关规定的指导下完成,同时,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进行可行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
1、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部门与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任务、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和地方法规等;
2、经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签订的意向性协议等;
3、由国家批准的资源报告,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规划和工业基地规划。对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要有有关的江河流域规划与路网规划等;
4、国家进出口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
5、当地的拟建厂址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6、有关国家、地区和行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相关规定、标准定额资料等;
7、由国家颁布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经济评价的有关规定;
8、包含各种市场信息的市场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