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建改造及其他基础项目
1、土建改造和基础项目包括:墙体拆除、新砌墙体、石膏板隔墙、现浇混凝土、包下水管、墙顶面抹灰、下沉式卫生间回填、地面找平等;
2、墙体拆除
2.1、墙体拆除时不得破坏承重墙、构造柱、剪力墙等,拆除区域和范围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审批认可方能施工;
2.2、现场拆除前必须对拆除区域进行划线,明确拆除区域,并沿划定线进行双面机具切割,避免拆除时造成相邻墙体松动,然后在使用其他工具敲打、拆除;
2.3、墙体拆除前,必须对相邻物品、设施、设备进行有效保护,避免造成破坏,增加施工成本;
2.4、拆除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避免野蛮施工,降低墙体拆除的破坏性;
2.5、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dy}时间运至小区物管指定的建渣堆放区域,运送途中应注意保护公共空间不被污染,公共设备设施不被破坏;
2.6、拆除完成后,必须{dy}时间对拆除断面进行抹灰处理,达到养护效果后方可进行表面安装或其他装饰性施工;
2.7、因拆除产生的给排水管道、强弱电线路及其他设备设施外露的,必须{dy}时间进行改道或移位处理,保证给排水和强弱电的通断,外露的电线线头必须及时包扎,避免安全隐患;
2.8、因拆除施工对土建防水层造成破坏的,必须进行恢复,达到应有的防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