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控制方式
(1)挡烟垂壁应与烟感探测器联动。当烟感探测器报警后,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2)挡烟垂壁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信号后,应能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3)系统断电时,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4)运行性能
(1)卷帘式挡烟垂壁电动下降或机械下降的运行速度应≥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电动下降或机械下降的运行时间应<7s。
(2)挡烟垂壁应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5)可靠性
(1)经1000次启闭操作后,挡烟垂壁应能正常运行。直径为(6±0.1)mm的探棒或长度为(15±0.1)mm、宽度为(24±0.1)mm的试块不能穿过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
6)抗风摆性能
当挡烟垂壁承受(5±1)m/s风速时,其垂直偏角应不大于15°。
7)耐高温性能
挡烟垂壁在(620±20)℃温度下保持30min,其完整性不应破坏
公共区与出入口通道之间、防烟分区之间采用挡烟垂壁或结构梁分隔,挡烟垂壁或结构梁的高度不小于500mm,垂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A级不燃材料,若公共区吊顶为镂空型式,挡烟垂壁需升至结构板底。
站台层公共区的楼扶梯口部设置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垂帘),在火灾工况下要求站台层至站厅的楼、扶梯处两侧及人员疏散方向的挡烟垂帘从踏步至中板处达到封闭效果,人员疏散方向处的挡烟垂帘落至2.3米高度,楼扶梯两侧的垂帘落至距地500mm高度,并且三个方向的挡烟垂壁帘之间应有密闭措施(应能承受站厅至站台1.5m/s向下气流的干扰),其余各层楼扶梯口处及公共区与出入口连接处均应设置挡烟垂壁。
(1)挡烟垂壁的标牌应牢固,标识应清楚。
(2)挡烟垂壁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必须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
(3)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其表面应平直、整洁、美观。
(4)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2)材料及零部件
(1)挡烟垂壁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2)挡烟垂壁所用的电机及控制箱(含按钮盒)应是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3)挡烟垂壁挡烟部件在(200±15)℃、(25±5)Pa差压时的漏烟量应不大于25m/(m·h)。
(4)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若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其搭接宽度应不小于20mm。
(5)单节挡烟垂壁的宽度不能满足防烟分区要求时,可用多节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装使用,且搭接宽度应满足:
a)卷帘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100mm;
b)翻板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20mm。
(6)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应保持小距离,此距离不应大于20mm。
(7)卷帘式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重量足够的底梁,以保证垂壁运行的顺利、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