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角洲水厂取水泵房土建工程
2010年01月2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红角洲水厂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投资字[2009]1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红角洲向莆铁路大桥上游760米处。
建设规模:20万m3/d取水泵房土建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03月18日,计划工期为:340日
招标范围:取水泵房、取水头部、引水自流管、引桥等工程,招标金额约128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条件: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且具备取水泵房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预审之前完成过规模在20万m3/d(含)及以上取水水源工程项目建设(且该项目必须是采用沉井工艺施工)。
3.3一旦中标,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报的所有人员在整个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7位(当第7位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投标候选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5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陆 涛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2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