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360吨级集装箱船改造项目招标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上海市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360吨级集装箱船改造及服务项目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公告
受委托对上海市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360吨级集装箱船改造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招标编号:SITEN-SX2-NE10023
2. 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360吨级集装箱船,8艘。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交货时间:待改装船只交付后不晚于45日内,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上海市码头。
4.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5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及以上;
3)能承建船长≥50米及主机总功率≥460KW的内河钢质船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或船舶建造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文件等复印件
6)关于关联企业的规定: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指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指该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不允许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如出现上述情况则导致该标段存在本款所述关系的投标人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证明文件)。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关联企业的判定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xx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xx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级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6.报名:
6.1报名时间:2010年2月4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止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下午13:00至16:00时止(北京时间)。
6.2 报名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22号
6.3 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业绩证明;
(3)其它符合本公告5条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文件。
报名时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处。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招标代理不作资格审查。
7.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0年2月4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止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下午13:00至16: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000元,退还图纸时凭图纸及收据退还。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上海市
9.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126.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