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联播网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跨省
北京东方扬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LED显示屏联播网系统设备采购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和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北京东方扬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LED显示屏联播网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2月23日--2010年3月18日.
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及联系方式:
购买地点:北京
4、招标签到截止时间:2010年3月22日上午9:00分
5、签到地点:北京市
6、招标开始时间:2010年3月22日上午9:00分
7、开标地点:北京市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采购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货物为多块户内、外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规格要求:(具体可见标书)整体设计:户外全彩面积:4000平方米 ;户内全彩面
积:1000平方米。
2、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有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金,拥有不少于五项且大于100平方米室内、外全彩屏施工组织经验,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相关资质证件齐全。
要求在招标开始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质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企业2008年元月份以来完成的大于50平方米以上室内、外全彩屏工程范例
合同(原件)五件。具有ISO9000认证资格和中国光电协会LED分会会员资格以上证明,并需提供复印件。
3、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现货、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品牌产品。
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商标、型号、配置参数等,若国家有强制标准或认证的须符合该标准或通过该认证,并须提供相应证明
4、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金及安装费用)。
5、交货期:均在签订合同后五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LED显示屏系统土建、钢结构完工合格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20%;LED显示屏主体到货确认无误,主体安装完工(含土建、钢
结构对接)通过终验合格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70%;通过终验合格后一年如无质量问题并免费保修期满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10%。
7、供应商应制作一正三副(共四份)的投标文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郭杰(负责人)
电 话:010-88623128
手 机:13121195385
邮 箱:gjzb1234@126.com
传 真 :010-8862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