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民众镇中宏纸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018年 9月 22 日,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民众分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环评单位和2位专家联合组成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中山市民众镇中宏纸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随后,在中山市民众镇中宏纸制品厂厂区组织召开了(以下简称“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项目基本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民)环建表[2017]0021号﹜的要求进行建设。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18年 9 月 22 日至2018年10 月 11 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民众镇中宏纸制品厂
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浪网阳光大道人民路103号
联系人:李守国
电话:13928162869
中山市民众镇中宏纸制品厂
2018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