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长预约通行过渡期。
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域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规定车道完成通行等级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会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二、强化政策宣传。
三、优化货车ETC发行服务。
协调合作金融机构,为货车办理ETC车载装置提供高效优质授信服务。
加强与大型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平台和相关企业合作,结合自身优势,切实解决部分货车授信难问题,认真核实货车轴数和车辆类型,规范写入相关信息,保障信息准确完整。
结合用户历史数据,对无不合格查验记录的高频用户,探索实行预约后降低查验频次或免查验的激励措施。
四、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规范鲜活农产品品种查验,确保全网政策统一,确保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
对不符合免费要求的运输车辆,包括阶段性免费通行政策到期的种猪及冷冻猪运输车辆,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正常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内容来源:高速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