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生猪收购贩运需实名登记!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各地要完善产地检疫信息管理,自7月1日起,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登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营业执照、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具体内容为:
1、7月1日起,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登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营业执照、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2、督促承运人凭检疫证明运输生猪,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xx;在接到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代为申报检疫后,应该严格查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

3、及时将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贩运生猪情况录入“牧运通”系统。


●  编后语

希望从业生猪运输的企业和卡友个人,一定要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否则一旦违规运输,将面临严厉处罚。

来源:卡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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