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保密管理的重要环节。近期,有关部门发现,个别地区基层党政机关、涉密单位严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在不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图文制作、打印复印店印制涉密文件资料,甚至将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存储于打印复印店的互联网计算机中,严重危及国家秘密。
【典型案例1】
2017年4月,某机关工作人员张某擅自将1份秘密级国家秘密文件交由个体文印店进行复印,该文件被文印店其他顾客用手机翻拍并扩散至互联网造成泄密。案发后,机关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张某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另有多名责任人员被给予诫勉谈话。
【典型案例2】
2018年3月,某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将2份秘密级纸质国家秘密文件交给单位附近某个体文印室,要求制作形成word版,该文印室人员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并通过QQ传输造成泄密,李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保密提醒/
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进行。确需在本机关、单位外印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的单位承担,签订保密协议,提出具体保密要求,采取措施对印制过程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