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新疆国际矿业与装备博览会
新疆丝路矿业合作论坛
2022年7月16-18日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特别协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305项目办公室
特别支持单位
中国砂石协会
联合举办
新疆矿业联合会
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单位
中国矿业报
中国黄金报
官方网站 www.imechina.cn
丝路矿业重点展会
新疆矿博会已成功举办至第12届,是我国矿业发展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每年有来自国内25个省市(自治区)的自然资源、矿业单位以及哈萨克、吉尔吉斯、俄罗斯、塔吉克、乌兹别克等沿线国家的矿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代表参展参会,专业观众达13000余人。为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在矿业领域的生产实践,促进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行动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新疆以矿产为代表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换,促进智慧矿山建设与矿山水平提升,加强与中亚国家的资源与产能合作,会场将举行《丝路矿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签署仪式、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行动科技创新合作会、“2022年度矿山装备质量奖”(国科奖社证0265号)颁奖仪式、专项合作洽谈会等活动。
观众来源
1.自治区、兵团及各地州(市、师)自然资源、地勘及煤炭管理、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
2.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及内蒙古等相关采购单位;
3.地勘、矿业开发、选冶炼、煤炭开采、煤炭利用(煤化工、煤电等)、煤层气开采、矿山建设、矿山设计、冶炼、冶金设计、煤矿与煤层气设计、原材料开采、矿山救援及抢险、地质环境检测与治理、地质与地理测绘、矿山环保管理及治理、风险勘查与开发投资、相关进出口贸易商、设备租赁或代理商等单位;
4.中亚及俄罗斯等国矿产资源管理、矿业、招商采购、对外合作、法律服务、行业组织、技术供应商、科研院所和矿业企业(地勘、采选、建设、救援等)等部门。
参展范围
◆矿业企业、能源企业形象展示
◆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恢复技术
◆砂石及尾矿设备 ◆采矿技术装备
◆地质勘探装备 ◆矿物加工设备
◆煤炭综采机械设备 ◆选矿技术装备
◆煤化工装备 ◆技术设备及监控系统
◆矿物冶炼技术装备 ◆矿山环保节能设备
◆矿山规划、工程设计及施工
◆矿山与防护、防爆、应急救援设备
◆煤矿开采自动化与仪器仪表技术设备展示
◆配套产品 ◆技术服务 ◆其他矿山技术、辅助机械设备及矿业服务机构
◆矿权交易、矿权投融资、金融服务机构
◆政府、工业园区与行业机构等
参展细则
(一)参展费用
◆室内光地(36㎡起租):国内企业:¥1,300/㎡;(空场地不带展架及设施,参展商可自行安排特殊装修工作或委托组织方推荐的搭建公司。)
◆室外光地(100㎡起租):¥980/㎡;(空场地不带展架及设施,参展商可自行安排特殊装修工作或委托组织方推荐的搭建公司。)
◆标准展位:
品牌展位(长×宽×高:6m×3m×3.5m):¥24,000/个(含桁架搭建、喷绘、地毯、洽谈桌椅及照明等)
18平米标准展位(长×宽×高:6m×3m×2.5m):¥15,000/个(含楣板、洽谈桌椅及照明)
9平米标准展位(长×宽×高:3m×3m×2.5m):¥11,000/个(含楣板、洽谈桌椅及照明)
◆论坛发言:¥35,000/30分钟;组织方负责安排场地、桌椅、投影设备、灯具及音响,协助主讲企业组织听众(请自备笔记本电脑)
◆品牌推介、市场拓展及扩大合作精准专项座谈会:¥45,000(限3家)
◆采购数据订制服务:专业参观商及采购商数据库手机短信推广,5000元/次。(可根据群体特性定点定时发送)
(二)现场广告及推广机会
◆巨幅立柱广告¥50,000/面;◆桁架喷绘¥30,000/幅(高4m*宽6m),¥18,000/幅(高4m*宽3m)
◆参观证件¥40,000();◆参观请柬¥30,000;◆无纺布手提袋¥40,000/2000个
◆服装赞助¥25,000元();◆观众登记台展板广告¥20,000/单面,¥30,000/双面
◆饮用水赞助¥40,000/6,000瓶;◆地贴广告¥30,000;◆拱门¥10,000/个
◆会刊广告:◇封面¥30,000;◇封底¥25,000;◇封二/扉页¥22,000;◇封三¥20,000
◇彩色跨版¥15,000;◇彩色内页¥8,000(更多推广机会,请致电组委会咨询)
(三)丝路矿业合作论坛
嘉宾参会代表:3880元/人 会场贵宾席位(带桌签)、会议手册彩页一版,会议用餐、论坛PPT与演讲稿、参会名录,不含住宿。
普通参会代表:2880元/人 论坛PPT与演讲稿、参会名录、会议用餐,不含住宿。
企业考察:1000元/人 可安排到新疆当地矿业公司进行考察,互相交流,时长1天。
(四)战略合作推广机会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拓展合作,我们将提供更多赞助及广告方案选择,战略合作级别:108万、88万、58万、38万、18万等(具体方案,请致电组委会咨询。)
注意事项
1.参展单位须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织方;
2.所有参展单位应对合同金额严格保密,未经组织方书面同意不得告知任意第三方,否则,自泄露之时起参与内容失效,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给组织方造成的损失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织方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4.如因某种原因(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不能举行或延期举行超过30天的,参展单位有权申请顺延至下一年或退款。
5.报名后,参展单位须在5日内将相关费用一次性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参展咨询:马小姐
电话:0991-3638 107、1399912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