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招投标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1﹑对于中标人所聘请职工的管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应由中标人负责,应为聘用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中标人职工在职期间如发生任何与招标人或招标人人员无关的事件而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及责任均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欢迎光临公司网http://www.szstcb.com
12﹑中标人员工必须穿着整洁的制服上班,直接接触熟食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经xx的装备(口罩﹑手套﹑帽子等),厨房及用餐区禁止吸烟。
13﹑中标人定期对食堂承包进行全面xx除四害“蚊子、老鼠、蟑螂、苍蝇"等,并要做好记录。
14﹑中标人须定期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食堂职工名单以便招标人对中标人职工的日常出入和健康证进行监管,如有任何更改, 中标人应于3日内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5﹑中标人聘用的职工必须每年按照国家规定饮食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程序,到国家正规区级以上医院接受体检,所获院方的健康证,必须经过招标人社康中心医生的查验确认后交招标人存档,方可到岗上班。
16﹑中标人所聘用的饭堂职工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厂规及有关的消防安全条例,食堂内的一切操作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则,如有违者将按照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在食堂内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中标人承担xx责任,若招标人财产受到损毁,中标人需按由独立估价公司的估价向招标人赔偿,若发生意外事故,招标人可协助中标人做好事故的抢救和补救工作。
17﹑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有关防火及垃圾清理程序和规定,及时清理食堂垃圾做好防火工作,遵守常规的安全指引, 中标人须自行购买一切相关劳工保险,火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保险.此保险应含盖一切由于中标人食物或用具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在食堂区域内所发生的任何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
18﹑在食堂承包期间,若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而将食堂之经营权外判给第三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需全部由中标人予以赔偿。
19﹑中标人承包经营范围内的食堂及中标人人员居住的宿舍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消防﹑意外安全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人身﹑健康损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0﹑在承包经营期间,若中标人因触犯政府法规而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或责令关闭等), 中标人需自行解决相关处罚并承担相关后果。招标人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酌情向中标人提供协助,若中标人因此而不能继续经营,将视同自动终止本合同,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赔偿。
21﹑所有在招标人宿舍内住宿的中标人人员必须个人承担水电费和设施维修费,并遵守招标人的宿舍管理规定,屡次违纪者必须退出宿舍。中标人的个人财物须自行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招标人将不负任何责任。
22﹑饭堂中标人必须参加“职工食堂监察”的日常会议,对所有经委员会讨论同意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中标人必须尽力配合并付诸行动加以改善。
23﹑在任何情况下,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一切对外宣传﹑经营及商业运作等活动,否则将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4﹑合同到期后双方应进行设施清点,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用具完好且能正常使用,若有损坏中标人将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