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牌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许公益性广告内容为意图,使用野外场所、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动,包含:
(一)使用野外场所,路途、地道等市政设备,建(构)筑物设置展现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设备、公共广告栏(包含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什物模型等广告设备的行动;
(二)使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备设置展现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备或许使用工地围墙制作、粘贴广告的行动;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设备等其他方式在野外设置广告设备的行动。
野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是指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安排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标明单位名称、字号、象征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动。
广告招牌和招牌设置关联规定如下:
1、野外广告计划包含野外广告专项计划和野外广告设置计划。 野外广告专项计划由市城乡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施行。野外广告专项计划应当对全市野外广告的总量和计划进行操控,断定答应或许制止设置野外广告的路段、区域及计划指引。野外广告设置计划由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野外广告专项计划和城市容貌标准安排编制,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施行。野外广告设置计划应当清晰野外广告的设置地址、方位、方式、标准及颜色等具体要求。
2、请求的野外广告(含店招店牌)设置时刻,将严厉依照同意的时刻、地址、标准、内容、颜色和数量设置,坚持野外广告(含店招店牌)整齐、无缺、安全、不危害市容市貌,并切实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如有损坏或许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单位)做到及时修正或撤消,对同意到期后超期不撤消的野外广告(含店招店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照关联法令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3、编制野外广告计划、野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标准,应当寻求建造、环保、公安、工商、质监、安全监管、交通、气候等关联职能部门定见,并采纳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授、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