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备案律师事务所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其他有意向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可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向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
联系电话:商标局质量管理处 (010)63219312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