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验资报告、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务通知书(核定征收企业提供)
3、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013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
5、现金盘点表(事务所提供格式,以提交资料日期为盘点日倒推回12月31日)
6、2013年12月31日存货盘点表
7、固定资产明细及折旧计算表
8、2013年1月缴交2012年12月税费的银行缴款单
9、年平均在册人数
10、201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列示:关联企业名称、关联企业所在地、关联企业交易类型、2011年度交易金额(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提供)
无关联交易的提供股东的税务登记证号或股东个人身份证号及地址
11、截止2013年12月31日超过两年未支付的应付款明细(发生此事项的企业提供)
12、大额合同(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包括借款、租赁、跨年业务等各类合同)
13、系统导出的数据。包括:
(1)科目余额表(明细科目年初数、本年借方、本年贷方、年末数)
(2)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3)往来明细科目年初余额、年末余额
15、盖好章的业务约定书
14、需交回的原件:
(1)2013年度全部纳税申报表(国、地税)
(2)2013年度账本、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