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榜山观音山工业集中区工业大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榜山观音山工业集中区工业大道(一期)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0]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榜山镇崇福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4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政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非本市的建筑业企业须按“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到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驻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4日~3月2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时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3月8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达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之一,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达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9日北京时间10:00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电 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传 真: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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