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交通机电和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交通机电和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南省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1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洛段改建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资本金及银行xx,出资比例为业 主资本金:35%,银行xx:65%。现对该项目交通机电、供配电照明工程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改建工程起于郑州西南绕城枢纽互通西侧2Km,止于洛阳西南绕城任庄枢纽互通西侧,中间通过朱家仓枢纽互通与太澳高速相连,全长106.386Km。
2.2本项目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共分2个标段,供配电照明工程1个标段,计划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每个标段的概况见下表: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JD-1 全线的监控、通信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含场外设备基础及通信管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JD-2 全线的收费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不含收费站土建工程。 
PDZM-1 全线的供配电照明工程的供货、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含相关土建工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JD-1、JD-2和PDZM-1标段的申请人资质符合上表要求,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申请。
3.6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不接受在本公告约定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的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30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0年3月30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分别为每标段提交人民币 叁拾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曹富国  和锋
手  机:13269613025
电  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heu001@sina.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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