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铁路专用线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招标编号:GDJQ-TLZB10-00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联系电话(Tel.):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移动手机(Tele.):1521032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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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313459857@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受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铁路专用线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工程
资金来源:银行xx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铁路专用线由酒泉火车站东咽喉接轨后,下穿兰新正线,经展线到达新
建电厂站,专用线全长12.99Km。主要工程量有:正线铺轨12.906公里,站线铺轨7.835公里;铺道岔29
组,铺碴4.65万立方米;房屋854.12平方米;桥梁6座,合计856米;涵洞19座,合计502米。
工程性质:新建
四、 招标范围:
铁路专用线总承包(EPC)工程:
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报验及开通等。包
括但不限于酒泉站至电厂站区间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铁路全部路基及土石方、桥涵、轨道、
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及信息、房屋、站场及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施工,工程用地征
租、拆迁等外协工作,取得铁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并完成铁路营运开通手续。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1日, 2010年11月30日前具备通车条件,2010年12月底竣工验收。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铁路专用线总承包(EPC)工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综合一级及以上资质。
3、通过国家三标体系认证。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
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让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a)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设计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b)  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设计、建设铁路线路及车站的业绩以及具有既有线改造施工经验,并附建设
单位的评价意见。提供近3年完成与本合同量相似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
(c)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d)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两年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f) 投标人目前和近两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g)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质量、安全报表。
7、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3个及以上建设铁路线路及车站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派选的项目经理须完成本工程开工至竣工全过程工作,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在中标后另行派遣“现场经理(或执行经理)”在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8、承诺具有开具金额为中标合同价10%的履约保函的能力。
9、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招标人颁布的各项标准和制度要求对现场进行管理。
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成员只限于2家。联合体应成立以牵头人为主的项目实施机构,代表联合体各方对施工设计、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环保、验工计价、工程交接、协调配合等进行统一管理。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并承担各自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连带责任。
11、投标人必须能协调铁路各部门按有关文件和规定办理开工、施工、接轨的封锁、竣工后的交接等相关事宜的手续。能办理铁路相关部门对专用线进行竣工验收,按时开通线路。并具备办理在铁路专用线上的属铁路部门的土地的征用、租地以及现有设施改建等相关手续的能力。
12、鉴于本项目的铁路专用线总承包(EPC)工程与铁路专用线施工监理两个标段同时招标,为满足《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铁建设〔2006〕221号)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中标
1)总承包(EPC)工程中的施工方与施工监理单位存在直接隶属关系;
2)总承包(EPC)工程中的施工方与施工监理单位具有同一上级主管单位;
3)总承包(EPC)工程中的施工方与施工监理单位存在其它利益关系。
六、 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0年04月10日起5工作日内,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
铁路专用线总承包(EPC)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10000元整,在退还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时不计息退还。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05月0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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