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电气招标公告
湖北省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电气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其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电气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为: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村。
2.2 本次招标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电气系统采购。
3、 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湖北省设有固定营业场所的独立法人企业;如投标人非设备制造商,则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厂商委托代理销售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应按“交钥匙工程”原则全包干报价。各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的财务、技术、供货及安装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整体报装及供货、系统安装,并负责配合供电部门对设备的调试及送电等工作。
3.3 投标人近十年(1991年-201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湖北省内有关类似的销售、工程业绩。且安装的系统运行良好,无重大事故发生。
3.4 投标人在湖北省内设有零配件仓库,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
3.5 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0年4月14日至2010年4月27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收取编制工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7日10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7日10时00分进行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上述的地址、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曹富国  和锋
联系电话(Tel.):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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