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喀和铁路甲供设备(光缆综合监测系统)招标
新建喀和铁路甲供设备(光缆综合监测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WTZ2010-046
所属地区:跨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光缆综合监测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线位于新疆自治区南疆地区,与南疆铁路既有喀什站接轨至和田,喀和铁路正线长488公里。本工程于2008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工期2年,总投资为54.37亿元。铁路等级:国家Ⅱ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000米,预留提速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机车类型: DF系列;牵引质量:4000t;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招标内容(请下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xxxx工程、铁路大中型项目及电信行业中使用过三年以上。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证明运行良好。
  3.1.3投标产品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铁道部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的技术鉴定证书、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产品软件及硬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至 2010 年 4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3:00时,下午15: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仟伍佰元整/套(¥5500.00元)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套(¥100000.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5月 27日 8时 30 分至 9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5月27日 9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李  斌
联系电话(Tel.):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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