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发布招标通告发布招标通告,是招投标活动的首要环节,律师在代理发布通告前,应就委托机构的主体资格,货物、工程或项目的合法性,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等事项开展相 应的调查及审查,以确保代理事项及项目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顺利进行。律师代理发布招标通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招标人在国内或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报刊杂志或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通告,载 明招标项目的性质与数量,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地点与时间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费用,投标地点和时间等。如采用邀请招标的,律师还应协助招标人于规定日期前向特定的被邀请人发出投标 邀请书。
(二)协助开展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资格预审工作,可以筛选潜在的投标人,缩小投标人范围,减轻招标活动中无谓的人力物力损耗,提高效率,加速招标进度。律师在该环节可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协助招标人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通告,着重载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等各项内容;对拟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投标人经营业绩,近年来财务状况,是否具备提供同类货物、工程或 服务的丰富经验等,着重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三)编制招标文件 此阶段律师应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起草投标人须知,列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时间,评标标准及方法等各项内容,就招标文件中表述不准确的内容,律师应协助审查和修改。此外,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律师还应协助招标人编制标底,并密封保存。
(四)出售招标文件 协助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价格出售招标文件。
(五)澄清及修改 在必要时,协助招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者,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非实质性修改,完善招标文件,防范可能发生的争议, 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协助组织开标 开标是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其中招标人应注重和体现的及投标人更关注的是开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此,律师应协助组织开标,并注重在开标每一细节上体现上述三公原则。应做到:
(1)协助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
(2)开标前,验明标函是否密封完好,并将验证程序公示,
(3)启封后验证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剔除无效标。 实践中,存在投标人为抢标而临场随意变更标书内容,以及投标书中有关技术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以法人名义参与投标,甚至存在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抬高标底等情况。对此,律师应当与评标小组对每份投标书进行严格审查,剔除无效标书,确立有效标书,为下一步评标明确范围。
(七)协助定标 定标,是招投标活动的{zh1}一个环节,也是最关键和需律师严加把握的一个环节。
律师在定标阶段可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议;实践中,存在招标人无意中变更评标办法,直接影响投标活动公正性和严肃性的情 况,对此,律师应提醒招标人严格遵循事先已公布给各投标人的评标办法,以避因变更评标办法而引起的招标纠纷。 2依评标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 3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4协助招标人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结果订相关采购合同。 选定中标人后,律师应协助招标人,迅速与中标人订相关合同,以便各自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作为招标人的律师应起草和审核拟订的合同文本,落实招投标之后所确定的各条 款内容,同时从招标人角度,做到对其经济利益的切实维护,尤其应把握合同标的验收标准,结算办法,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切实注意合同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还须注意的是,律师应把招标文件、招标书、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投标过程的主要文件约定作为合同的附件,以使一个具体合同条款能够从中得到印证或体现。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律师应协助招标人退回落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八)就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河南启点律师事务所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监督管理。
启点所位于濮阳县红旗路东段,现有注册职业律师三十余名。律师队伍资质雄厚,业务能力强。我所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实行队伍优化组合与充分利用原则,设立民事部、刑事部、行政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以便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本所在从事诉讼、仲裁、法律顾问等传统法律事务中,共代理各类案件数万起,有效地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在金融投资、企业改制、破产、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业务实力。
我们坚持"直欲扶真理 仗义解冤情"的办所宗旨,贯彻"公正、效率"的服务方针,注重律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改善队伍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我们的努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1997年,因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荣立 "集体三等功"一次,《中国律师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1999年,本所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河南启点律师事务所
律所主任:王主任
咨询热线:18639340999
Q Q客服:305941530
地 址:濮阳县红旗路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