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
中山市引进重大服务业企业补贴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
根据《中山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2014〕270号),现开展2014年中山市重点服务业投资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2013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包括:
1、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企500强服务业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区域性总部企业(在我市汇缴企业所得税,投资或授权管理的经济组织不少于2家);
2、境内外上市公司在我市设立的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
3、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lx1}地位的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资金申请报告按资金申请报告提纲(附件1)要求编写,申请报告的附件包括:
(一)引进服务业重大企业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六)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镇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四、申报时间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周三),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请各镇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14年8月27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上报我局服务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引进重大服务业企业补贴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2、引进重大服务业企业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5日
(联系人:彭志乐,联系电话:8826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