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简称:(工程总公司) 成立于1989-11-07,法定代表人为 姚义华,注册资本为 2063.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721201201378Y,企业地址位于灵山县灵城镇丰收路16号,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灵山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司电话:0777-6507283、邮箱:262665023@qq.com【工程总公司】 https://m.qiyeku.cn/421924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