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峰山宾馆有限公司 简称:(峰山宾馆) 成立于2006-01-24,法定代表人为 米连华,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00784364979X,企业地址位于宿迁市骆马湖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接待、企业管理培训、日用品销售、办公楼房出租、器械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宿迁市峰山宾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27-81080969、邮箱:6904827022@QQ.com【峰山宾馆】 https://m.qiyeku.cn/441026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