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东方本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理店

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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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东方本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理店 简称:(东方本草医药连锁应理店) 成立于2018-06-29,法定代表人为 刘娟娟,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40500MA76EULJ2X,企业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静馨苑7栋7-3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药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卫生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卫市东方本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理店公司电话:0955-7654110、邮箱:3940941392@qq.com【东方本草医药连锁应理店https://m.qiyeku.cn/4489350/index.html

产品/服务:
药品零售,一、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卫生用品销售
主营行业:
零售、百货、超市加盟
企业类型:
其他
注册资本:
0.00万
公司注册地:
宁夏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员工人数:
5
公司成立时间:
2022/12/2
联系人:
刘娟娟
技术支持: 免费b2b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