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龙场镇金花民用煤销售点 简称:(龙场镇金花民用煤销售点) 成立于2017-05-16,法定代表人为 刘金花,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526MA6E1U5W1G,企业地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龙场镇平街村,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民用煤零售)。威宁县龙场镇金花民用煤销售点公司电话:13595716832、邮箱:2065198131@qq.com【龙场镇金花民用煤销售点】 https://m.qiyeku.cn/452955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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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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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毕节地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