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设计院) 成立于2001/4/6,法定代表人为 马幼珍,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728092323X,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建筑新产品开发、应用;建筑工程技术处理、房屋纠偏、地基处理、予应力施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市东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74-81880137、邮箱:NBDFSJ@QQ.COM【东方设计院】 https://m.qiyeku.cn/4591617/index.html